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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下午16点,博雅大讲堂“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在学正楼509顺利举行。主讲老师薛天山结合自己专业与日常研究,以“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为主题,向学生们普及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知识并讲解了不同流派争论所持观点,使学生们受益匪浅。
薛老师首先以“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引出四个观点,即“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是否应以‘自愿’为标准”和“是否应以损害经济利益为标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范围与边界”,并为大家逐一阐释。
接着薛老师向大家展示了CED的企业社会责任同心圆模型、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佐利诺和阿玛迪的社会责任概念模型、施瓦茨与卡罗尔的三领域模型以及陈志昂与陆伟的企业社会责任三角模型。通过模型的图示与薛老师的讲解,同学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讲到第二部分“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时,薛老师举了伯利与多德论战和伯利与曼尼论战这两个典型例子,并以表格的形式列举了反对者与支持者的观点。根据薛老师的讲解,同学们了解到反对者的观点主要是企业社会责任违反企业的本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需花费成本,影响企业效率,降低企业竞争力等;支持者的观点蛀牙是企业社会之间存在着“综合性社会契约”,企业是社会公民之一,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规避政府管制。
继而薛老师总结了争论的焦点为三点,第一是股东抑或利益相关者:企业的责任对象;第二是利润最大化抑或最优化:企业责任的目标;第三是一元责任抑或多元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与范围。
讲座最后,薛老师列出七个不同学派或学者定义的企业概念,提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争论的本质是企业的性质的结论。薛天山老师的开放性讨论讲座使同学们更深刻的了解到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以及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意义,既拓展了同学们的知识面又使同学们有独立思考的空间。